交通影响,是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如建成区内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时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占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项目的比率。交通影响分析是保证大型项目开发建设不导致开发对象周边交通服务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超强开发的规划控制措施。分为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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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响分析对象包括:
1、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发性质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1)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在城市中心区或交通敏感的区域,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区外围的市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
(2)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开发性质:使用性质及开发规模发生变更;小区规划;在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开发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产生交通量变化大的其他或临时用途建设项目等。
2、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均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3、交通影响分析应在项目报建审批阶段进行。但当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超过规定标准的8-10倍,或建设项目属于大型交通设施,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开发项目,在项目的选址、立项阶段需进行初步的交通影响分析。
具体的讲,以下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停车泊位数超过100个的医院、超过200个的场馆与公园。
单独报建的中小学校项目。
长途车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及第一区的加油加气站(含改扩建)项目。
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物流、工业项目。
需在城市主干道及以上道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的建设项目
涉及交通需求可能增加的规划调整项目(改变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其他项目。
一般7-15个工作日,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主要与项目所属行业及企业能提供的基础资料有关。江楠工程,专业编制机构,全国多地均有分公司,统一咨询热线:18580039998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相关计价文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但实际的收费会较大幅度地下降,具体与项目的投资额度、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客户方能够提供的基础资料等有关主要与项目所属行业及投资规模有关,详情请来电咨询:18580039998